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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日新生产性回收物资外售公告(24年12月)
发布时间:2024-12-10 阅读105次

东莞日新生产性回收物资外售说明书

   

我公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将库存中一批有色金属类废旧物资面向社会公开比价处理,为规范本次竞标和外售活动,特制定如下说明。

  • 标的物及项目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报名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仅中标单位缴纳)

标书款(元)

1

        锡渣

半年度

2.5

5

/

2

废镀锡铜

半年度

1.5

3

3

废端子铜

半年度

0.2

0.4

4

废电子线

半年度

3

6

5

废多芯线

半年度

2

4

6

废硅胶线

半年度

1.2

2.4

7

废铁氟龙线

半年度

0.3

0.6

 

8

混合胶头(PVC/PE/TPU/硅胶)

半年度

0.2

0.4

 

9

废铁氟龙胶头

半年度

0.1

0.2

 

 

合计

 

11

22

 

 

  • 报名单位资质

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前需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经营业务需包含但不限于相应物资的生产、回收及再利用);
  2. 委托投标人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委托投标人必须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出具近6个月(包含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4.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环评报告书或环评报告表;
  5. 投标单位资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且每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注:凡上述要求任何一项不满足或截止投标日未提交者,一律禁止参与本次招标。

(资质审核联系方式:18936268268/13825762697)

    、投标单位需交纳相应标的物的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标书款交纳后一律不退,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待评标活动结束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待合同履行时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可冲抵货款履约保证金解释权归生产管理中心

  •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12月18日1700时前交到公司财务部或指定帐户招标人专用账户信息:户名: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有限公司;帐号为:106251512010001182;开户行:广发银行东莞桥头支行。(请选择电汇或者网汇方式的汇款时,在摘要栏里,写上“招标办××项目保证金)投标单位代表凭财务部出具的收款收据或电汇凭证到招标办领取《招标说明书》和《报价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本次标的物的定价方式,为:提货当日长江现货铜价XX.X%(铜折算率)/废胶按元/公斤/吨报价单不接受手写文本,投标价格数字采用小写格式,投标人要签署单位名称盖章、投标人姓名和日期,注明联系电话号码。更改报价单内容、体不清晰且无盖章,无签名的标书将视为废标。
  • 本次投标采用暗标的形式,由投标方将填好的《报价单》用信封自行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投标方将签名盖章的《报价单》信封、装订成册的投标资质文件送到日新公司财务部,投标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7:00时。标书送到指定地点后不得拿回
  • 本次投标项目,进厂看货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购买标书前必须提交日新公司财务部出具的进场看货证明材料。
  • 由公司生产性物资评标小组组织开标。流程为首轮确定所有投标人最高若投标最高价与公司设定的招标底价有较大偏离时,则该包段作流标处理;若遇特殊情况,则由招标小组与投标最高价进行第二轮价格谈判并再次报价后向公司汇报,确定是否中标
  • 所有投标进入公司厂区后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投标方之间不允许标围标,任何影响招标活动公正公平的行为,一律按废标处理
  •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公司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参与
  • 中标方须知
  1. 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交到公司财务部或指定账户。招标人专用账户信息:户名: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有限公司;帐号为:106251512010001182;开户行:广发银行东莞桥头支行支行。(请选择电汇或者网汇方式的汇款时,在摘要栏里,写上“招标办××项目履约保证金
  2. 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未在指定时间内缴纳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将视为弃标行为,所交投标保证金全额充公处理。
  3. 中标方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二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签定生产性物资回收合同,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告知运输、利用、处置情况落实双方责任。(拖货数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4、开票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一致

5、每日装货(上午10:00前),中标方须一性次预缴预计重量的废品货款到公司财务部,装车后依据实际数量(重量)和处理价格划拨款项。

   6、必须在规定时间提清所有货源(如遇雨可顺延)。废有色金属在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提清。如若出现同一人多项中标的,则必须在协议生效之日15日内提请。有逾期情况发生的,将按2000元/日从中标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罚,逾期超过7日则终止双方协议的履行,投标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装货原则是:同一区域按先高价后低价装货,同一标的物按从外到内顺序装车,不得挑捡。

   6、中标方承运车辆必须接受公司有关部门检查,装货过程服从现场监装人的管理和监督,如发现不在中标范围内物资(裸铜、裸铝)必须拣出。

   7、在装货和运输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力资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8、中标方有任何违约情况发生的,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充公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性做相应处罚(解释权归宝胜生产管理中心负责)

   9、中标方装货过程中有损害我公司利益的行为,诸如掺杂掺假、弄虚作假,骗取不当利益,我公司有权按所获取利益价值的10倍以上给予罚款(即违约金),并视情节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10、中标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将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后合法利用,合法处置);

11、中标单位提供下游处置单位名称(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后需提供终端处置协议及终端单位营业执照处置利用资质,否则按违标处理);

12、投标单位安排进厂的工作人员必须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并出具每个人的的社保缴纳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中标单位若需要跨省贮存、处置、利用的,必须协助公司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十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额度说明

1、根据国家招投标法规定,按招标控制价的2%收取投标保证金。

2、根据国家招投标法规定,按招标控制价的4%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活动和标书解释权由日新公司财务部部生产管理中心负责,咨询电话13825762697(日新公司财务部18352720353宝胜供应链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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